桥东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桥西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宣化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张北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万全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下花园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康保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沽源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怀来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怀安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涿鹿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帮办中心网站商标申请专利申请版权申请贯标申请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培训智南针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信息发布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海外预警指导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海外商标恶意抢注防范通知公告平台动态政策解读专题活动河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林业知识产权网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维权援助维权保护自主申请软著申请美术作品登记文字作品登记版权商标注册商标撤三申请商标异议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商标变更商标续展商标转让商标许可备案商标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新型专利申请专利植物新品种质押融资专家智库高端装备制造新型能源高新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其他技术知产储备运营专利专利转化专利检索发明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转让转让信息专利开放许可技术需求军民融合项目两用技术招商引资项目专利供需专利导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科技创新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平台简介平台资质联系我们

关于《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2
发表时间:2022-06-07 08:55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


的补充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券的助企纾困作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现对《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冀科资规〔2020〕1号)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1.《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所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累计申领额度上限为15万元。


  2.创新券支持企业与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合作开展的与其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试验测试、创新方法培训、项目评估和成果评价咨询服务等。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不纳入支持范围。


  3.省级以上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所在单位,自动获得我省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资格。


  4.国家级科研机构,自动获得我省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资格。


  5.北京市、天津市科技管理部门审定的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自动获得我省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资格。


  6.非自动获得资格的创新服务提供机构,主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国有企业及子公司、政府参与共建的相关单位中遴选,自愿申报,择优选用。



  此次补充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截止日期与《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冀科资规〔2020〕1号)一致。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6日


扫一扫,关注公众微信号

咨询电话0313-5800627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东大街28号河北国控北方硅谷高科新城1号楼1层

张家口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