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桥西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宣化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张北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万全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下花园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康保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沽源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怀来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怀安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涿鹿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帮办中心网站商标申请专利申请版权申请贯标申请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培训智南针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信息发布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海外预警指导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海外商标恶意抢注防范通知公告平台动态政策解读专题活动河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林业知识产权网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维权援助维权保护自主申请软著申请美术作品登记文字作品登记版权商标注册商标撤三申请商标异议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商标变更商标续展商标转让商标许可备案商标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新型专利申请专利植物新品种质押融资专家智库高端装备制造新型能源高新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其他技术知产储备运营专利专利转化专利检索发明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转让转让信息专利开放许可技术需求军民融合项目两用技术招商引资项目专利供需专利导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科技创新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平台简介平台资质联系我们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植物新品种案件裁判要旨摘要(2021)

7
发表时间:2023-11-22 15:15


为集中展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中的司法理念、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法庭从2021年审结的3460件案件中,精选48个典型案例,提炼55条裁判要旨,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1)》,其中有两条涉及植物新品种案件。


一、涉“信息匹配平台”销售种子行为的认定

【案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816号

裁判要旨】被诉侵权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以“信息匹配”名义组织被诉侵权种子买卖交易,并实际主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履行时间等具体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其实施了销售被诉侵权种子的行为。  


二、单方委托检验报告的证据性质和证明力

【案号】 (2021)最高法知民终732号

【裁判要旨】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 在法律性质上虽非鉴定意见,但仍具备证据资格,一般可以参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鉴定意见的审查规则和准用私文书证的质证规则,结合具体案情,对其证明力适当从严审查。 自行委托取得的书面意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作出、检测程序合法、对照样品来源可靠、检测方法科学,经质证对方当事人未提出足以推翻意见的相反证据或者足以令人信服的质疑的,一般可以确认其证明力;存在程序严重违法、对照样品来源不明等重大错误,或者对方当事人提交了足以推翻意见的相反证据或者足以令人信服的质疑的,不予采信。


扫一扫,关注公众微信号

咨询电话0313-5800627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东大街28号河北国控北方硅谷高科新城1号楼1层

张家口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