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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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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7-30 09:5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管理部门,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改革发展局、综合执法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对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四个层级进行培育。为持续做好我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转型,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自评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前提下,聚焦数字化网络化能力提升。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均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规上工业企业自愿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基础级复核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工作。先进级智能工厂认定申请基于河北省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s://gxt.hebei.gov.cn/main/portal/index)开展。

  二、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重点实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有关要求

  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以下简称《场景指引》),按照《要素条件》、《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编制申报书,项目申报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miit-imps.com)开展,申报主体应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http://www.miit-imps.com下载,一式两份,推荐单位处空白)同步提交,内容应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

  2.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管理部门组织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各市于2026年8月15日前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写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将纸质版申报书、推荐汇总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产业处。

  三、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实现智能化变革引领,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有关要求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项目申报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miit-imps.com)开展,申报主体应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http://www.miit-imps.com下载,一式两份,推荐单位处空白)同步提交,内容应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

  2.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管理部门组织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各市于2026年8月15日前填写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表(附件5),并将纸质版申报书、推荐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产业处。

  联系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志巧  0311-87829224

  省发展改革委  王晁罕  0311-88600169

  省财政厅  葛  宁  0311-86771571

  省国资委  隋艳春  0311-87902329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  鹏  0311-67565170

  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赵泽璇  0311-66635533

  附件:

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

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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